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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春:重构宏观调控体系
发表日期:1970-01-0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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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宏观调控体系是否需要重构?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未来中国宏观调控的目标应主要定位于经济稳定,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都应该进行相应调整。


中国近些年来的宏观调控目标主要是稳增长、调结构和控物价。随着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和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将转化为城镇人口,失业问题将可能成为突出问题。因此,刘元春认为,“未来我们应当把促进和稳定就业放在宏观调控的突出位置。”


刘元春还指出,“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则应更多地依靠市场而不是宏观调控。”


对于未来的宏观政策框架,刘元春认为,“未来应以货币政策为主导,逐步淡化计划调节的作用,重新定位财政政策的功能。计划调节和财政政策在经济活动中覆盖范围过大,干预的力度过大,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刘元春表示,目前的货币政策承担着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这与货币政策的功能不太相称。在大改革背景下,货币政策目标应主要定位在稳定物价,与这个目标相适应,主要政策工具(中间目标)是调节短期名义利率。


“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中,货币政策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稳定物价来稳定人们的预期,从而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刘元春分析,只要物价保持稳定,产出缺口就会变小,货币政策就能够实现其稳定经济和保证效率的目的。


与货币政策相配合的财政政策则应该侧重于调节供需。“财政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的长期目标应当是通过税收改革和税率调节来激励劳动者和企业的积极性,增加总供给。在短期反衰退中财政政策才着重于扩大总需求。”刘元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