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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目前,有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即房价上涨可以为居民带来财富效应,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有助于拉动内需,因而不应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以避免对房地产业造成损害。从经济学理论看,房地产作为重要的投资品,资产价格上涨确实具有财富效应,但这种财富效应究竟有多少比例能够转化为消费需求,似乎还是一个问题。从普通家庭的反应来看,上述观点也与现实相悖。
黄泰岩:房价上涨仅对投资住房的人来说具有财富效应,至于这种财富效应能否带动消费却很难说。这是因为,对仅仅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而言,房子是根本不可能用来出售的,也就是说房价上涨带来的财富增加只具有虚拟价值或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老百姓绝不可能因为这种抽象财富的增加而扩大消费。实际上,对于新购房的多数居民来说,房价上涨恰恰具有挤出消费的负效应。特别是年轻人,买房通常要动用父母的积蓄,许多人在买房后会成为“房奴”,为还月供而节衣缩食。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而言,他们的确可以通过出售住房将房价上涨带来的财富转化为可支配性收入,但在房价过快上涨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往往又用于房地产投资。这又会反过来推高房价。总之,在目前,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消极效应大于积极效应。
记者:除此以外,借鉴国际经验,在调控房价的过快上涨中,我们是否可以加大税收杠杆的调节力度,从而使房价预期重回理性?
黄泰岩:可以说,形成以物业税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税收体系,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根本性措施。当然,在我国目前住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税收政策有将税费转移到购房者身上的可能,成为暂时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而从长期看,即使存在税收成本转嫁的可能性,但针对住房的税收必然对消费者的购房行为产生影响,从而迫使开发商做出供给调整,而不让问题发展到积重难返的地步。一旦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房地产税收体系,政府手中就会形成调控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多种政策工具,从而可以针对不同问题选择不同的税收组合。这样,政府就可以借助税收的杠杆效应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调节。当房地产市场过热时,就适当提高税率;当房地产市场过冷时,适当降低税率,使房价始终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上。
记者:上述分析,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以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住房供给不断扩大为基础;要以科学引导与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使住宅的开发、投资与消费回归理性为条件;更要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有力、有节、高效的宏观调控为保障。我们坚信,随着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日益落实到位,全体人民居有其所的愿望将逐步得以实现。
2010年02月16日 09时00分 来源:《求是》